联系方式 CONTACT

佛山市穗丰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微信:15363054661

联系人:邓经理

网址:www.nhsf315.com 

地址:佛山南海区桂城南新二路20号(南新美术馆)216室

佛山工商注册

tp2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迎来重大变革

发布时间:2020-04-07  |  浏览次数:78

  《外商投资法》于今年1月1日起,取代“外资三法”,成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统一适用的法律。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也相应退出了历史舞台。《外商投资法》实施后,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等登记,无需再向商务部门办理审批或者备案。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在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时应当承诺是否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要求。对于符合特别管理措施规定条件的,依法予以登记注册。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在《负面清单》以外行业领域投资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进行登记管理。除此之外,《外商投资法》为外商投资企业带来四大变化:

外资企业注册

  1.再无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概念,统一称为外商投资企业。新法施行后,为了更好地体现内外资一致原则,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将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外商投资的企业类型只区分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不再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概念。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申请,按照企业类型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并标注“外商投资”或者“港澳台投资”。

  2.中国境内自然人可以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新法明确允许中国自然人出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打破了近四十年里“外资三法”排除中国境内自然人成为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规定。另外,港澳台投资在性质上虽不属于外国投资者,但与内资相比又有一定的特殊性,仍然继续参照适用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

  3.外商投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公司章程应按《公司法》进行规范。新法的实施,对于中外合资有限公司和中外合作有限公司的变化最大,公司治理结构应当与《公司法》的要求进行规范。最高权力机构由董事会变为股东会,公司重大事项的决定权由董事会移交股东会,并且应经至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董事任期从每届任期四年变更为不超过三年;股东会表决和股东利润分配,可以由股东之间或章程自主约定;股权对外转让,由其他股东一致同意改为过半数同意;公司剩余财产由按照合同约定确定剩余资产的归属变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实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外商投资法》建立了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设立、变更、注销外商投资企业除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外,还需填报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9 佛山市穗丰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鑫奕科技     技术支持:粤ICP备16126018号   网站HTML地图   网站XML地图

在线QQ